山西男子与堂嫂分手冲动纵火被判刑
近日,山西灵石发生一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男子刘某与自己的堂嫂马某维持着隐秘关系,然而在双方分手后因涉及退还金钱的矛盾,刘某心中充满怨恨。他带着汽油、斧头和打火机,闯入马某家中,意图放火自焚以求共赴极境。就在点燃火焰的瞬间,刘某因恐惧而改变主意,急忙与马某一起扑灭了火焰。最终,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刘某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据悉,刘某与马某的情感关系因种种原因而结束,尤其是刘某与马某的儿子间产生了冲突,使马某决定与刘某断绝关系。刘某要求马某退还他多年来的花费,但马某只愿意返还一半,这让他心中怒火中烧,最终决定用极端手段向马某复仇。
2026年1月14日下午,刘某骑车带着三桶汽油、斧头及打火机抵达马某住所,在翻墙后进入其家中,他通过地下室来到马某的卧室。两人争执不休,刘某愤怒之下对马某动手,损坏了她的手机,随后将一桶汽油洒在卧室地上。火焰不久便窜起,但在瞬间恐惧袭来之际,刘某意识到行动的后果,便与马某一起将大火扑灭。事件发生后,刘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他向警方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马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向法院请求以故意杀人未遂的罪名对刘某加强追责,并索要包括医疗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内的超过13万元的费用。经审理,灵石县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在犯罪过程中及时停止了违法行为,并有效阻止了更严重的后果发生,因此被认定为犯罪未遂,依法降轻处罚。同时,由于刘某的自首和认罪态度,法院对其还给予了从宽处理。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需赔偿马某2300多元的人身损害费用。